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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7月1日起执行旅游投诉新规
正文
我市7月1日起执行旅游投诉新规
2024-05-19 17:11:31 来源:
土鳖影视网
作者:
资讯
点击:
349次
昨(27)日,市月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,日起全国首个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7月1日起施行。执行
据了解,旅游旅游投诉有效期将由现在的投诉60天延长至90天。
事发后90天之内可投诉
据市旅游局有关人员介绍,新规目前全国试行的市月《旅游投诉暂行规定》明确,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日起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,而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执行
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,则将投诉时效期延长至90天,旅游就是投诉从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超过90天的,旅游质监部门可不予受理,新规其时间从游客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起计算。市月
有关部门需在5日内行动
根据该办法,日起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接到游客投诉后,执行旅游质监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处理。同时,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提出答辩的事实、理由和证据。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,对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,制作《旅游投诉调解书》,载明投诉请求、查明的事实、处理过程和调解结果。
游客遭滞留可动用质保金
据了解,今后如因旅行社解散、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,或造成旅游者滞留,而实际发生的交通、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,如游客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,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,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。记者宋丹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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